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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時最令人擔心的是心愛的傢俱受到毀損又無處可償,
台中優質搬家公司保證理賠承諾,讓您的權益受到最大
的保障!!
1.消費者需在搬遷完成三日內向業者反應:如搬運物品有
毀損滅失不易發現者,應於搬運完成十日內告知業者,逾
期請自行負責。
2.貴重物品未先告知者,不包括在理賠範圍內,貴重物品
如:古董、藝術品、金飾、現金、特殊易碎品等。
3.若物品毀損,以修繕為原則,但若修繕費用高於物品折
舊後之現值為理賠標準。
4.一般物品損壞賠償以物品折舊之現值為理賠標準,單件
理賠上限為5.000元,每一案件總賠償上限2萬。
5.電器製品、電腦、儀器設備內部的損壞(若物品外部沒
有異狀),由於損壞責任難以認定,故不在理賠範圍內。
6.雙方若約定以包價方式計費,經簽約後搬運人員不得藉
故加價或要求任何附加費用!(如需吊卸除外)
7.雙方若採用計車方式計價,其裝載容積高度以超出車頭
50公分為限!(如入地下室,則與車同同高)
8.未約定事項悉依誠信原則及民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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