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搬家前】
一、事前到府估價:多找幾家業者免費到府估價,要求
估價人員出示工作證,並以白紙黑字載明搬運物品清單
,可避免雙方事後對服務內容期待不同,產生落差發生
爭執。
二、公司名稱一致:有些不肖搬家業者,會先在電話估
價時以低折扣吸引消費者,但在契約中或搬家時要求加
價,因此決定搬家公司後,可請其提供契約書,閱讀契
約書中是否詳載搬運物品、服務車型、車數、人數等,
以及需額外支付的計費選項,更要注意搬家公司名稱與
簽約書上的是否相同,避免有些搬家公司以多家公司名
稱刊登或將消費者轉介,遇到消費糾紛時卻互踢皮球。
三、詳閱簽約內容:消費者容易忽略也最容易成為不肖
搬家公司哄抬價格的項目,即是搬遷地點自停車至住宅
間的步行距離,以及估價金額是否包含工資,還是在一
旁以很不顯眼的字體表示工資另計,需格外注意,並要
求業者加註在簽約內容中。
四、支付一成定金:搬家者交付定金給搬家公司,契約
就算成立,但建議僅需支付至多1成的金額即可避免日後
反悔定金無法取回,另在交付定金後,請搬家公司寫收
據1式2份供雙方留存,尾款部分則視完工之後,貨品清
點狀況完成後給付。
【搬家時】
一、有人陪同:搬家時至少有2人以上協助,舊屋及新居
都要有人清點打理,除可避免物品遺失或損壞,也可保
障自身安全,若有學齡前孩童,需先安置好,減少慌亂中
孩子哭鬧影響搬家進度。
二、保留證據:在搬運過程中遇有糾紛,為保障自身安全
,避免與搬家人員衝突,但要留下物品清單、契約書、發
票或收據等相關文件,對於貨車裝載量有疑問或是東西被
搬壞時,需趕緊拍照存證。
資料來源:2006.09.19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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